WTA之NG畫面

澳珠結局-現在









用古怪的方式回的主題~~XDDD

雖然是以中山哥哥為中心畫的,但說到底也是澳珠的結局呀~~~我就不能畫得浪漫一點的嗎?XDD

感覺我把中山畫崩了....而且每次我畫的時候我都對自己說「要畫出和阿皓的分別!...結果也沒成功...

一開始畫澳珠END的時候我就想畫兄控和妹控守護下的「友達以上戀人未滿」的關係,大家看得出來嗎?

我被基督徒的三次搭訕

先指聲明~我今次說的話不是要針對那個宗教本身的事,而是對某些教會的傳教方式作出抗議...

當然,在說這個之前我得表明自己的宗教立場,就是「無宗教」,應該跟「無神論」有點不同吧....

好了,故事開始,話說是在這幾個月內發生的事,在朗屏出元朗那條天橋上,我被人搭訕了三次!而且第一次還蠻可怕的...

第一次:

那天我和我姐出元朗,買了不少東西,當中包括一些小說和漫畫,我們就是習慣一邊走回家一邊看書的人。

那時候,我手中拿著《空想科學讀本4》正專心閱讀,突然,在天橋上有兩個年輕少女跟我說話。

「你好呀...可不可以跟你聊幾句?」

當時我有種被打擾了的感覺,以為是推銷員的介紹商品攻勢,老大不爽,轉頭望了望她們,只答了句「吓??」。

看了她們的樣子後,感覺有點不對勁,怎麼這麼年輕的?看起來像是中學生,穿著也散發著一股「我是青春少艾喔」(星)的感覺,應該不是推銷員吧?

不妙了,她們不會是....

    我立即加快腳步,把視線放回書上,但書中的內容壓根沒看在腦中。

誰知,那些傢伙也加快腳跟上來了,而且左右夾擊我!!她娘的,到底想做什麼呀!!??

「別這樣啦~我只想跟你聊聊天~~~」

「不用了。」零點九秒九回答,而且視線沒離開書本,再加快腳步。

「我叫做XX呀,你呢?」

「.........(汗)」再加快腳步。

「我們是附近教會的基督徒呀...想跟你做個朋友^^」

「..........!!」媽呀!!!我已經是自己的步速上限了!!!別再跟著我呀!!!

她們終於表明身份了,而我的驚恐度也上升到一個可怕的程度!!我身邊明明還有個姐姐,幹嘛只跟我說話,是因為我手上拿著的是《空想科學》嗎?

   腦筋一轉,不對,本來我們一起拿著書看時,因為步速關係,我姐總會在我後幾步的位置,而現在我突然加快速度了,她一定在很後的地方了。

   眼睛偷偷向後瞄,果然!!我姐在很遠的地方,正專心看著漫畫,根本不知道我被人圍了!!

   「你知道基督教嗎?^^」你娘的,我一生就被你們所謂的傳教活動煩X死了,你還真敢問這個問題。

   「我們的教會就在這附近。^^」意思是叫我上去恐怖襲撃嗎?

我已經完全不理她們了,但她們卻一點也不在意地自說自話,結果我EQ耗盡了!!回頭對我姐大叫了一聲「救命」就走過去。

  「 你這樣反感是因為已經知道基督教是什麼嗎?^^」最後,她們還是笑容滿面的留下一句可圈可點的句子。

    到底....是怎樣一回事呀.....

我姐對我說,她也試過在街上被基督徒纏著,我也只是當自己倒楣了。


 第二次:

    這是發生在前幾天的事,最近有點轉涼,事發當天好像只有15度。

那天我照常下班回家,剛出了天橋進入朗屏邨範圍時,遠遠看到有兩個人在大會堂過一點,被我們稱為「朗屏最寒冷風口位之一」的地方派傳單。

那個位置一般是不可能有人派傳單,再走近點,我看到她們手上派的不是紙張,但天黑了又看不清楚是什麼,心知又有奇怪事了,快要走到她們的範圍時,我刻意走遠一點。

   下班時段路上的人也不少,其中一個派X(不知道是什麼)的女人卻遠遠走過來跟我說話!我的樣子就是好傳教嗎?我都刻意走開了還走過來是怎麼一回事?

老實說,我對她手上的東西還是有一點點興趣,本想看看的,但是看了我一定會進入萬劫不復的境地,所以今次我死命的盯著地面。

那女的還算坦白,一來就是一句「我是元朗錦光堂的人,歡迎來參加我們的教會活動。」

    媽呀!!!!!!!!! 原來是錦光堂!!!我就知道!!!天剎的!在元朗的勢力還不夠大嗎??什麼時候入侵朗屏了???

   今次我同樣加快腳步,可能是連眼角也沒望她一下,或者她還要繼續派什麼什麼,所以也沒跟上來....

第三次:

正所謂一不離二二不離三,今天我遇到第三次的搭訕了,位置也是前兩次的附近,我回家的必經之路。

第三次= =真的耶穌都有火,所以促成了今次的BLOG。

今天我如常在放假的日子去探祖母,順便買了張六合彩買了張希望,正當我心情不錯時,在童軍知友社對出附近,有個穿著整齊的女仕跟我說話。

今次我沒有小說,眼睛本來就直直的望向前方,逃不了。但有了前兩次的經驗,再加上真的生氣了,決定化被動為主動!!

「你好,我是個基督徒,可以跟您.........」

「不用了!!」我未等她說完就板著臉,怒瞪了她一下的說。

   看著那張掛了基督徒獨有笑容的臉嚇了一跳的表情,心裡暗爽了,乾脆不加快步速,而是90度轉彎向左走了5-6步,才再向回家的方向走,這樣夠清楚表達我的意願了吧。

   心想你還真倒楣,如果我沒被人煩頭兩次的話,我也不會用這種態度,但說到底也不能算是我的錯呀!!因為對你們稍微有禮貌一點就會死纏爛打,我也不想的!!!

真是的,到底有什麼必要做到這種地步來傳教,打救我?老實說,活到我這種年紀還沒有成為基督徒,表示我有一定的抗體了,對於任何教傳行為,在我眼中只是滋擾。

而錦光堂的作風我也稍微知道一點,曾經有朋友說,為了「業績」,希望我可以作狀上一上去錦光堂。

    好吧,現在把勢力入侵了朗屏,我也不會客氣,如果....如果真的有第四次的搭訕,我一定向鄺俊宇反映,勉得我每次回家都心驚驚...

【APH】一些塗鴉